生育津贴跟工资只能二选一吗?
我生孩子休产假了,公司给我发了工资,可我听说还有生育津贴。我就想弄清楚,生育津贴和工资这两样,是只能选一个来拿吗?还是说可以都拿到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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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和工资的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只能二选一。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生育津贴的概念。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简单来说,就是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用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笔钱。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对于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按照规定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那么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一般情况下,生育津贴就相当于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收入。如果生育津贴高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也就是说,女职工实际上是以生育津贴的形式获得了产假期间的收入,不会再重复获得工资。 而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其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来支付,此时不存在生育津贴的问题。 综上所述,通常情况下生育津贴和工资不能同时兼得,二者存在替代关系,目的是保障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有相应的收入来源。但具体实施中,要结合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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