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产假期间工资和生育津贴都会有吗?
我怀孕了,准备休产假。但不太清楚休产假的时候,工资和生育津贴这两块是怎么算的。是可以工资和生育津贴都拿到手,还是只能选一个呢?我很需要这部分收入来保障产假期间的生活,所以特别想弄明白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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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产假期间工资和生育津贴是否都能享有,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生育津贴的概念。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它是对女职工收入损失的一种现金补偿。工资则是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在正常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支付的报酬。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这意味着,如果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她在产假期间通常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就相当于产假期间的工资性替代收入。当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在这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就替代了工资,而不是工资和生育津贴都有。 如果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此时不存在生育津贴这一项目。所以,一般情况下,女职工不会同时领取工资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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