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的诈骗行为可以立案?
我遇到个事儿,有人跟我说投资项目能赚大钱,我投了不少钱进去,结果现在联系不上人,钱也没了。我怀疑自己被诈骗了,但不太清楚什么样的情况算达到立案标准,想知道法律上对诈骗行为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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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行为的立案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判定。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的“非法占有为目的”,就是说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归还骗取来的财物;“虚构事实”是指编造不存在的事情来欺骗对方;“隐瞒真相”则是故意不告诉对方真实情况。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对于“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不过,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具体的立案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各地区会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这个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除了数额标准外,即使诈骗数额未达到立案标准,但如果具有某些严重情节,也可能会立案。例如,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等。在这些情况下,即使诈骗数额未达到“数额较大”,也可能会被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总之,判断诈骗行为是否立案,既要考虑数额标准,也要结合具体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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