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招试用期6个月是否合法?
我通过社招进入了一家公司,签劳动合同时发现试用期写的是6个月。我不太清楚这样合不合法,毕竟试用期工资低任务还不少。我想知道在法律层面,社招规定6个月试用期到底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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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社招试用期6个月是否合法时,需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对试用期的期限进行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试用期时长是和劳动合同的期限紧密相关的。 所以,社招试用期6个月是否合法,关键在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三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是合法的。但要是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年,规定6个月的试用期就违反了法律规定。 要是遇到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年,但试用期却规定为6个月的情况,劳动者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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