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行使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我之前借钱给朋友,朋友一直不还钱,后来我发现他对别人也有债权却不积极追讨。我打算行使代位权向他的债务人要钱,可不清楚行使代位权后会有啥法律后果,会不会对我不利啊,所以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当债权人成功行使代位权后,首先在债权人与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之间会产生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这意味着,如果法院判定代位权成立,次债务人要直接把钱还给债权人。比如,甲欠乙 10 万元,乙又欠丙 10 万元,乙不向甲追讨欠款,丙行使代位权,若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甲就要把 10 万元直接还给丙。 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一旦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义务,那么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就会消灭。也就是说,债权人不能再就这部分已受偿的债权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而在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也会因为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而相应消灭。债务人不能再就这部分已履行的债务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不过,如果次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履行存在瑕疵,比如履行的金额不足等情况,债务人仍然可以就剩余部分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