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为80%合理吗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处于试用期,公司说试用期工资是正式工资的80%。我不太清楚这样是否合理,想了解从法律角度看,公司这么做有没有问题,这种工资比例的规定是怎样的,会不会损害我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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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为80%是有可能合理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是什么意思呢?打个比方,如果您和单位签的劳动合同里约定正式工资是每月5000元,那么按照法律,试用期工资就不能低于5000元的百分之八十,也就是4000元。同时,要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3000元,那试用期工资也得比3000元高才行。要是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比4000元还高,那试用期工资就得按照那个更高的标准来。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来看,这是对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保障。这一规定一方面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让劳动者在试用期也能获得合理报酬;另一方面也规范了用人单位的工资发放行为,避免不合理压低试用期工资。所以,单纯说试用期工资80%是否合理,得看是否同时满足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以及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两个条件。如果不满足,那就是不合理且违法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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