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和配偶有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现在我们有些担心,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房子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想了解下具体是怎么判定的,有哪些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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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定: **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且无特殊约定的情况**: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只要没有事先出具特殊书面约定,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的收入购买房产,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婚前购买的情况**:如果房产是某一方在婚姻之前获得的,通常被认为是婚前财产,即使在婚后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出现在房产证上,也可能在离婚或财产分割时被视为该人的个人财产。例如一方在结婚前用自己的积蓄购买了房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这就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有财产协议的情况**:夫妻可以通过财产协议或婚前协议来明确财产的归属和分配方式,无论房产证上的名字如何,这种协议可以在法律上规定财产的所有权和分割方式。比如夫妻双方签订协议,明确约定某套房产归一方所有,即使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另一方的名字,也按照协议来确定房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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