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买房一方签字是否算共同买房?
我和我爱人一起去买房,签合同的时候只有我爱人一个人签了字。我有点担心,这样的情况这房子还算不算我们夫妻共同买的呀?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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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夫妻买房一方签字是否属于共同买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进行判断。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指的财产取得,包括购置房产等情况。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通常具备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基础条件。 当买房时只有一方签字,判断是否为共同买房,关键在于购房资金的来源。如果购房资金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即便只有一方签字,该房产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双方婚后的工资收入、生产经营收益等都属于共同财产,用这些资金购买的房子自然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这就好比家庭的“钱袋子”是共有的,用这个“钱袋子”里的钱买的东西,当然是夫妻一起的。 若购房资金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且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那么即便房子是在婚后购买且只有这一方签字,该房产可能会被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例如,一方在婚前就有一笔存款,婚后用这笔存款单独购买了房产,同时有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可以证实资金来源,那么该房产就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约定也会影响房产的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夫妻之间有书面约定,明确该房产的归属情况,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比如夫妻双方签订了协议,约定该套房产归签字一方所有,那么就遵循这个约定。 综上所述,夫妻买房一方签字是否属于共同买房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购房资金来源、夫妻财产约定等多种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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