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拐骗儿童是否犯罪?
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养了一个孩子,后来发现这个孩子是被拐骗的,我很担心自己这种收养行为是不是犯罪了,也不知道会面临怎样的后果,想了解一下收养拐骗儿童到底犯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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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拐骗儿童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拐骗儿童罪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这两个法律概念。拐骗儿童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儿童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如果收养人明知该儿童是被拐骗来的,仍然予以收养,这种行为可能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收养人主观上具有收买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收养(收买)的行为,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例如,有人得知孩子是被拐卖来的,但觉得孩子可怜,为了自己收养而将其留下,就可能触犯此罪。 然而,如果收养人确实不知道该儿童是被拐骗的,并且在得知真相后,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解救儿童等,一般不会被认定为犯罪。但即便如此,收养行为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该儿童应当被送回其监护人身边或由相关部门妥善安置。 总之,在收养儿童时,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确保收养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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