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解除收养关系是否需要登记?

我之前收养了一个孩子,现在因为一些特殊原因要解除收养关系。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流程,不知道解除收养关系需不需要去登记呢?要是不登记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问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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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养关系解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解除收养关系是否需要登记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收养关系。收养关系是指通过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抚养,从而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起一种拟制的血亲关系。这种关系和自然血亲关系在法律上有相似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这就意味着,如果收养人和送养人(如果被收养人是未成年人)或者成年的被收养人,经过协商一致,都同意解除收养关系,那么就需要到民政部门去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后,收养关系才在法律上正式解除。 假如没有办理登记,从法律上来说,收养关系依然存在。这可能会带来一系列问题。比如,收养人可能还需要承担对被收养人的抚养、教育等义务;被收养人也可能继续享有对收养人的财产继承权等权利。而且,在涉及一些社会事务,如户口迁移、财产处分等方面,没有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可能会导致手续无法正常办理。 如果是因为收养关系当事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后,虽然判决本身具有法律效力,但从完善法律程序和避免后续纠纷的角度出发,建议也可以到民政部门咨询是否需要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总之,为了确保解除收养关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登记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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