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解除收养关系的流程是怎样的?
我之前收养了一个孩子,现在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想要通过民政局解除收养关系,但是不太清楚具体要怎么做。想了解下在民政局解除收养关系都有哪些步骤,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整个流程复杂吗?
展开


在我国,通过民政局解除收养关系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相应流程的。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什么是收养关系。收养关系就是公民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从而使原本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之间建立起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要通过民政局解除收养关系,前提是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解除协议。 接下来,为你详细介绍民政局解除收养关系的流程。第一步是申请。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这里的书面协议很重要,它要明确表达双方解除收养关系的意愿以及对相关事项的约定。 第二步是审查。收养登记机关收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会进行全面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当事人是否符合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所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齐全等。一般会从收养关系的成立情况、当事人的意愿表达、是否存在不利于解除收养关系的因素等方面进行审核。 第三步是登记(发证)。经过审查,如果符合民法典规定的解除收养关系条件的,收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自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之日起,收养关系即解除。 总之,在民政局解除收养关系,关键是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按照法定流程办理,并且准备好相关的材料,这样才能顺利解除收养关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 犯了打击报复证人罪会如何处罚,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 生病无收入时怎么支付抚养费?
- 交通法是否规定电动车要靠右行驶?
- 水头处理违章最近在哪个地方?
- 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 林旺免予刑事处罚是什么意思?
- 欠货款后打借条属于什么纠纷?
- 被放弃的继承份额该如何处理?
- 开发商把房子卖给两人该怎么处理?
- 面对原始凭证的作假‘混账’现象该如何处理?
- 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 判决不准离婚在半年内起诉是一律不受理吗?
- 法院裁判监护权归属的标准是什么?
- 工伤9级上班后单位应该赔偿多少钱?
- 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购买商品房几年后发现房屋主体不合格该怎么办?
大家都在问
- 犯了打击报复证人罪会如何处罚,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 生病无收入时怎么支付抚养费?
- 交通法是否规定电动车要靠右行驶?
- 水头处理违章最近在哪个地方?
- 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 林旺免予刑事处罚是什么意思?
- 欠货款后打借条属于什么纠纷?
- 被放弃的继承份额该如何处理?
- 开发商把房子卖给两人该怎么处理?
- 面对原始凭证的作假‘混账’现象该如何处理?
- 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 判决不准离婚在半年内起诉是一律不受理吗?
- 法院裁判监护权归属的标准是什么?
- 工伤9级上班后单位应该赔偿多少钱?
- 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购买商品房几年后发现房屋主体不合格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