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困难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好聚好散,选择协议离婚。但不知道整个过程麻不麻烦,会不会遇到很多困难,比如手续复杂、需要满足什么特殊条件之类的。想了解下协议离婚到底难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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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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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从法律规定来看,协议离婚有明确的流程和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意味着夫妻双方首先要达成书面的离婚协议,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双方能够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心平气和地协商一致,那么签订离婚协议这一步相对顺利。但实际生活中,这些问题往往容易产生分歧,比如在财产分割上,对于房产、车辆等大额财产的归属可能难以达成共识;在子女抚养方面,双方可能都想争取抚养权,或者在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上存在争议。 此外,《民法典》还新增了离婚冷静期制度。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三十天的冷静期可能会让一些原本打算离婚的夫妻重新考虑,也可能因为一方反悔导致离婚无法顺利进行。 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双方需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所以,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在离婚协议的各项内容上达成一致,并且在冷静期内都不反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手续,协议离婚并不困难。但如果在协商过程中存在分歧,或者一方在冷静期内改变主意,协议离婚就可能会遇到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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