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否有效?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已经签好了离婚协议,但不知道这种方式离的婚有没有法律效力。想问问,协议离婚到底有没有效啊?会不会之后出现什么问题,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方面,协议会不会不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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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是有效的。协议离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种离婚方式是受到法律认可和保护的。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不过,协议离婚要产生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双方必须是自愿离婚,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一方是在受到威胁或者欺骗的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那么这个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其次,离婚协议的内容要合法合规,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不能通过离婚协议逃避债务。 最后,双方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只有经过冷静期,双方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协议离婚才完全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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