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把资产归对方算转移财产吗?
我和伴侣刚办了离婚手续,在处理资产时把一部分资产给了对方。现在有人说这可能算转移财产,我有点担心。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离婚后把资产归对方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转移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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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离婚后将资产归对方是否算转移财产,需要先明确转移财产的概念。转移财产指的是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行为。在离婚场景中,通常是指一方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为了让自己多占财产或者不让对方分割到财产,偷偷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判断离婚后将资产归对方是否属于转移财产,关键在于这种资产归属行为发生的时间和目的。如果在离婚前,一方就有恶意,比如知道要离婚了,为了不让对方分到财产,提前和对方商量好,离婚后把资产归对方,这其实就是变相转移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要是离婚后,基于双方自愿的原则,比如出于对对方的补偿、照顾等合理原因,将资产归对方,那就不属于转移财产。因为离婚后,双方的财产关系已经通过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进行了划分,此时双方有权自主处置自己名下的财产。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离婚后把资产归对方就算转移财产,要结合具体情况,看是否存在恶意逃避分割财产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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