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欠款假离婚会怎么判?
我借给朋友一笔钱,现在到了还款时间,朋友却和他爱人办了离婚手续。听说他们是为了逃避还我钱才假离婚,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啊?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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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首先要明确“假离婚”这个概念,一旦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经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婚姻关系在法律层面就解除了,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假离婚” 。 但如果是为逃避欠款而假离婚,情况如下:如果是在婚姻登记机构进行虚假离婚引发的争议,法院通常不受理相关诉讼,当事人应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诉。只有在婚姻登记机构撤销离婚登记记录后,法院才会受理相关离婚诉讼 。 在实际司法操作中,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双方离婚是为逃避债务,法院可能判定离婚行为无效或直接撤销。比如夫妻在离婚协议里对财产分割明显不合理,像把全部或大部分财产分给一方,债务却让负债方承担,法院就可能认定该分割行为是恶意逃避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意味着,如果这笔欠款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便他们办理了离婚,也不能逃脱共同偿还的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此外,要是有一方在离婚时偷偷转移财产或恶意处分财产来逃避债务,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对于恶意假离婚逃避债务的当事人,法院还可能采取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从刑事角度看,若为逃避债务通过虚假诉讼方式“假离婚”,可能涉嫌虚假诉讼罪。《刑法》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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