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被保人死亡,担保人有责任吗?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和担保人的概念。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而担保人就是在取保候审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保证其遵守相关规定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里所说的第七十一条规定主要是关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规定,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 在被取保候审人死亡这种情况下,关键要看其死亡原因以及担保人是否尽到了应尽的义务。如果被取保候审人的死亡是意外事件,并非由于其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导致,且担保人在整个过程中严格履行了监督和报告义务,那么通常情况下担保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担保人的主要责任是保证被取保候审人遵守规定,防止其逃避法律制裁,而不是对被取保候审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然而,如果有证据表明担保人存在故意不履行监督义务,比如明知被取保候审人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却不报告,或者与被取保候审人串通,协助其违反规定等情况,即使被取保候审人死亡,担保人也可能会根据情节轻重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能包括罚款等。所以,判断担保人是否有责任,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