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嫌疑人死了担保人要负什么责任?


在探讨取保候审嫌疑人死亡后担保人的责任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取保候审和担保人的概念。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而担保人则是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保证其遵守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里的第七十一条规定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规定,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 当取保候审嫌疑人死亡时,一般情况下,担保人不需要再承担因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而带来的责任。因为嫌疑人死亡这一事件导致刑事诉讼程序通常会发生变化,可能会终止对该嫌疑人的刑事追诉。从法律责任的角度看,担保人的主要职责是确保嫌疑人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而嫌疑人死亡后,这一职责所指向的对象已经不存在,也就不存在监督其遵守规定以及报告其违规行为的问题了。 然而,如果在嫌疑人死亡之前,担保人存在未履行监督义务或者未及时报告嫌疑人违规行为的情况,即使嫌疑人死亡,担保人仍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若担保人明知嫌疑人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却隐瞒不报,在司法机关查明情况后,可能会根据情节轻重对担保人处以罚款。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比如担保人帮助嫌疑人逃匿等,还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关键在于担保人在嫌疑人死亡前是否切实履行了保证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