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车子该如何处理?
最近正打算离婚,和另一半在房子车子的分配上有分歧。 房子是婚后一起贷款买的,写的两个人名字,车子是对方婚前买的但婚后一起还过车贷。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房子车子会怎么判,自己能争取到哪些权益 。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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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子车子的处理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房子和车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如何分割。比如可以约定一方获得房子,给另一方相应的房屋折价款;对于车子也可以一方要车,补偿对方钱。要是协商不拢,那就由法院来判决,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但婚后用共同财产还款,离婚时房产一般归登记方所有,不过婚后共同还款及相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要是车子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那么离婚时仍归该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另一方可以要求补偿。
此外,如果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子车子有过书面约定,比如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车子归另一方所有,那就按照约定来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