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殴打算互殴吗?会怎么判?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互殴”和“正当防卫”这两个概念。互殴指的是双方都出于侵害对方的故意而进行的互相攻击行为。而正当防卫呢,是指当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时,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要是这种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了损害,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 判断被殴打还手是否属于互殴,关键要看还手者的主观意图和具体行为方式。如果还手者是在合理限度内,为了制止对方的不法侵害而还手,并且没有主动攻击或者扩大冲突的故意,那么这种还手通常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相反,如果还手者在对方停止攻击后,还继续进行攻击,或者还手的程度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那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互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如果被认定为互殴,那么双方都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如果互殴行为造成了他人轻伤以上的伤害后果,那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