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双方协商是否算敲诈勒索?

我和对方就一个事情进行协商,想争取一些合理补偿。但对方说我这是敲诈勒索,我有点慌了。我就是正常和对方谈,也没威胁啥的。我想知道,单纯的双方协商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敲诈勒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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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敲诈勒索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双方协商本身并不一定构成敲诈勒索。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敲诈勒索的概念。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也就是说,要有非法占有的想法,还得用威胁要挟手段,让对方产生恐惧然后交出财物,才可能构成敲诈勒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构成敲诈勒索罪。这里明确了法律对敲诈勒索行为的界定和处罚依据。 而双方协商是一种正常的沟通交流方式,是双方就某个事项交换意见、寻求达成一致的过程。在协商中,如果双方是基于合法合理的诉求,以平等、自愿的态度进行交流,没有使用威胁、要挟等不正当手段,那么就不属于敲诈勒索。比如在合同纠纷中,一方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损失情况,与另一方协商赔偿事宜,这是完全正常的。 判断是否构成敲诈勒索,关键要看协商过程中有没有使用威胁、要挟等手段,以及有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只是正常表达自己的诉求,希望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即便要求的补偿数额可能较高,只要有合理的理由和依据,就不能轻易认定为敲诈勒索。所以,单纯的双方协商通常不算敲诈勒索,但具体情况还得结合实际协商过程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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