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时威胁对方是否构成胁迫?
我找朋友借钱,当时可能情绪比较激动,说了一些威胁的话,现在朋友说我这是胁迫他借钱给我。我也有点慌了,想知道借钱时威胁对方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构成胁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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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借钱时威胁对方是否构成胁迫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胁迫”在法律层面的定义。所谓胁迫,是指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让对方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情况下作出某种行为。这种行为会对当事人的意思自由产生严重影响,使其无法按照自己原本的想法来决定是否实施特定行为。 在借钱这个场景中,如果一方采用威胁手段迫使另一方借钱,就可能构成胁迫。例如,以伤害对方人身安全、损害对方名誉或者破坏对方财产等方式进行威胁,导致对方因为恐惧而不得不借钱,那么这种情况就符合胁迫的特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如果被威胁的一方能够证明自己是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借出钱款,那么他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撤销这个借款行为,让借款合同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判断是否构成胁迫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考量。比如,威胁的程度、威胁与借款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如果威胁的程度较轻,并没有让对方产生足够的恐惧心理,或者对方即使受到威胁,但仍然是基于其他自愿的因素而借钱,那么就可能不构成胁迫。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借钱时被威胁的情况,被威胁方应该及时保留相关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以便在需要的时候能够证明自己是在受胁迫的情况下作出的借款行为。同时,法律也鼓励当事人通过合法、和平的方式解决借款纠纷,避免使用威胁等不正当手段。总之,借钱时威胁对方是否构成胁迫,要依据具体的情况和相关证据,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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