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在离婚后是否必须归还?
我刚离婚,结婚时收了对方彩礼。现在对方要求我归还彩礼,可我觉得不该全还。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离婚后彩礼是不是必须要还?具体什么情况下要还,什么情况下不用还呢?
展开


彩礼是指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男方给予女方的聘金、聘礼。从法律层面来说,离婚后彩礼并非必须归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其中,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也就是说,如果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女方应当返还。还有一种情况是,因为给彩礼导致男方生活陷入困难,离婚时男方也有权要求返还。但如果不存在这些法定情形,那么离婚时女方通常不需要返还彩礼。比如双方正常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多年,感情破裂离婚,男方没有因给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女方就不用返还彩礼。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