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起还房贷算共同财产吗?
我和另一半婚前一方买了房,婚后我们一起还房贷。现在我们有些担心,不知道一起还房贷的这部分到底算不算共同财产。要是以后出现什么变故,比如离婚,房产该怎么分呢?想了解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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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起还房贷的情况,需要分情况来确定是否算共同财产,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如果是一方在婚前签订购房协议,婚后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贷款的责任,那么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获取的收益(比如工资等用于还贷的资金)一般都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例如,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用各自的工资一起偿还房贷,那么这部分还贷金额就属于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其次,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有特别约定,比如约定婚后收入归各自所有,或者约定该房产婚后归一方所有等,并且有书面形式的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再次,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例如,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价值100万,婚后共同还贷期间房产增值到150万,那么增值的50万中与共同还贷相对应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最后,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一方的名字,在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的一方,然后由这方给与另一方补偿,并由这方个人继续偿还债务。这是因为房产的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确定,但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需要进行合理补偿。 综上所述,婚前一起还房贷是否算共同财产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双方的约定以及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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