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我老公婚前贷款买了套房子,现在我们结婚了,我不太清楚这套房子在法律上的归属问题。尤其是婚后我们一起还贷款的部分,还有房子可能会增值,这部分又该怎么算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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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是在男方结婚前签订的,且男方用其个人资产支付了首付款并向银行申请了按揭贷款,房屋在婚后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该不动产一般可认定为男方的婚前财产,未偿还的抵押贷款则视为男方的个人债务。这是因为婚前男方已经完成了购房的主要行为,即签订合同和支付首付,房子的主要权益在婚前就已确定。 其次,虽然房子本身可能是男方的婚前财产,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产婚后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的收入来偿还房贷,那么这部分还款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另一方是有权益的。在离婚时,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是基于夫妻共同财产投入所产生的收益,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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