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重名但字不一样,是否属于侵权?
我打算注册个营业执照,结果发现有个名字和我想的挺像的,只是部分字不同。我就担心这种情况会不会算侵权啊,要是侵权了后续麻烦可就大了,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这到底算不算侵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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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重名但字不一样是否属于侵权,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这两个概念。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而企业名称权则是企业依法对其登记注册的名称所享有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如果对方已经将该名称注册为商标,而你的营业执照名称与之相似,并且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就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同时,《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指出,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如果你的营业执照名称与他人企业名称相近,造成公众误认,可能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损害他人企业名称权。 然而,如果只是单纯的营业执照重名但字不同,且不存在容易导致混淆的情况,没有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近似名称,也没有对他人商标或企业名称造成实质性损害,一般不构成侵权。在判断是否侵权时,要综合考虑名称的相似程度、商品或服务的类别、是否会造成消费者混淆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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