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名字和别人的商标一样会怎样?


当营业执照名字和别人的商标一样时,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问题。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经过注册后,商标权人享有专用权。而营业执照是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准许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凭证。 从法律规定来看,《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以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等行为,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虽然营业执照的登记和商标注册是两个不同的行政程序,但如果营业执照名字和别人的商标一样,且在实际经营中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混淆,就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一旦被认定为商标侵权,侵权方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具体的责任形式包括停止侵权行为,也就是不能再使用这个与他人商标相同的营业执照名字进行经营活动;赔偿损失,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等。 此外,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发现营业执照名字和别人的商标一样,建议及时与商标权人进行沟通协商,看是否可以获得其许可使用该名称。如果无法获得许可,应尽快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营业执照的名称,避免陷入法律纠纷,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