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东西赊账不给钱是否犯法?
我之前在一家小店买东西,和老板说先赊着账,后面再给。可现在我手头有点紧,没办法按时还钱。我想知道,这种买东西赊账不给钱的情况,在法律上算犯法吗?会有什么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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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东西赊账不给钱是否犯法,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这里涉及的法律概念。从法律层面讲,买东西赊账实际上是一种口头的买卖合同关系。当买家拿走货物时,就意味着双方达成了一个约定,买家要在一定时间支付货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买东西赊账的场景中,如果买家赊账后不给钱,就属于不履行支付货款的合同义务,这构成违约。一般情况下,这种违约行为属于民事纠纷,也就是买卖双方之间的经济纠纷。债权人(卖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来追讨欠款。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买家支付货款,如果买家拒不执行判决,卖家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如果买家一开始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赊账,比如谎称自己有支付能力,拿到货物后就消失不见,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单纯的赊账不给钱通常属于民事违约,但如果存在欺诈等非法目的,则可能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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