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算不算夫妻债务?


在探讨车贷是否属于夫妻债务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所负的债务。而个人债务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车贷是否属于夫妻债务,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情况一:如果车贷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办理的,或者一方办理后另一方进行了事后追认,那么毫无疑问,这个车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二人一起去银行签订车贷合同,双方都在合同上签了字,这种情况下,车贷就是夫妻共同要偿还的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都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偿还车贷。要是日后夫妻离婚,对于尚未还清的车贷,双方可以协商如何分担债务,但这种协商只对夫妻双方有效,银行等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偿还全部剩余车贷。 情况二:如果车贷是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办理,但车辆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比如用于日常上下班通勤、接送孩子上学、采购家庭生活用品等,那么即便只有一方签名贷款,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因为车辆的使用是为了满足家庭的共同生活需求。 情况三:若车贷是以一方个人名义办理,且车辆主要用于该方的个人经营活动,比如跑运输生意,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车辆仅由该方个人使用,与家庭日常生活无关,那么这种情况下的车贷一般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例如,丈夫以自己名义贷款买了一辆货车专门用于自己的货运生意,妻子没有参与经营,生意收入也没有用于家庭开支,那么这辆货车的车贷就可能被认定为丈夫的个人债务。 综上所述,判断车贷是否为夫妻债务,关键在于是否有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以及车辆的用途是否与家庭共同生活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