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终案号的案件是否受理重整?
我有个案子是破终案号,现在我想申请重整。但不太清楚这种有破终案号的案件,法院会不会受理重整申请。想问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破终案号的案件到底能不能受理重整呢?
展开


首先,破终案号通常代表破产程序已经终结。破产程序终结是指在破产程序进行中,发生终结破产程序的法定原因时,由法院裁定结束破产程序。这意味着该破产案件在程序上已经完成了相关流程,企业的破产清算等工作基本结束。 重整是指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挽救希望与价值的企业,通过对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协调,借助法律强制进行营业重组与债务清理,以避免破产、获得更生的法律制度。它旨在让有复苏可能的企业恢复生机,避免直接进入破产清算而导致企业消灭。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但是对于破终案号的案件是否能受理重整,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破产程序终结后发现有应当追回的财产、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债务人或者债权人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重整,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查是否符合重整的条件,包括企业是否有挽救的可能性、是否符合重整申请的时间要求等。若符合条件,法院可能受理重整申请;若不符合条件,法院则不会受理。比如企业已经完全没有经营价值,资产已经全部处理完毕,那么重整就缺乏实际意义,法院大概率不会受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