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的临时工可以报工伤吗?
我聘请了几个临时工干活,结果有个临时工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我不太清楚临时工和正式工在工伤认定上是不是一样的,想知道聘请的临时工能不能报工伤,具体该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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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临时工是可以报工伤的。首先,我们要理解“临时工”并非法律术语,在劳动关系中,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实际的劳动关系,都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这里的“职工”和“雇工”,并没有区分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工。也就是说,不管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工,只要是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其缴纳工伤保险。 同时,该条例第十四条明确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等。如果临时工符合这些情形,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临时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在发生工伤后,就可以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程序进行理赔。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所以,临时工在工作中受伤,是有权利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相应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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