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在外面生了小孩是否触犯婚姻法?
我结婚了,但是在外面和别人有了小孩。我很担心自己这种行为是不是违法了,想知道在法律上,结婚后在外面生小孩有没有触犯婚姻法,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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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在外面生了小孩是否触犯婚姻法,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结婚包括法律上的结婚登记,也包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事实上的婚姻关系。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如果结婚后在外面和人生了小孩,并且与该异性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的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那就可能构成重婚罪。重婚不仅违反了婚姻法中的一夫一妻制原则,还触犯了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要是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只是单纯地与他人发生关系并生育了小孩,这种情况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虽然不构成重婚罪,但也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规定。在离婚时,如果无过错方能够证明另一方存在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所以,结婚后在外面生小孩不一定必然触犯刑法中的重婚罪,但可能违反婚姻法中夫妻之间的义务。具体是否违法以及违法的程度,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是否构成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情形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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