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育儿女是不是义务?
我刚有了孩子,现在压力很大,有点不想承担养育孩子的责任。但又不确定养育儿女是不是一种义务,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看,养育儿女到底是不是必须要做的事,不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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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育儿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这是基于法律规定以及社会公序良俗所确定的责任。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抚养义务主要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在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保障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在生活上进行照料,关心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发展;在教育上,为子女提供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同时,第一千零六十七条也明确指出,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这意味着,如果父母不履行养育儿女的义务,子女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等费用。情节严重的,父母还可能会面临法律的制裁。比如,可能会构成遗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养育儿女是父母必须履行的义务,这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的强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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