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使用童工适用什么法律?
我开了一家小工厂,前段时间招了个工人,后来才发现他未满16岁,属于童工。我很担心这会触犯法律,想了解下非法使用童工适用哪些法律,会面临怎样的后果,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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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童工是指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工作的违法行为。在我国,有一系列法律对其进行规制。 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该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表明除特定单位外,普通用人单位招用童工是被绝对禁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相关规定,该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角度,再次强调了不得非法使用童工。 另外,《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对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给出了更具体的处罚措施。该规定第六条指出,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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