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是从离开孩子开始算吗?
我和孩子爸爸分开了,他离开了家也不管孩子。我想知道,他给孩子的抚养费是从他离开家不管孩子的时候开始算,还是从其他时间开始算呢?我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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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是否从离开孩子开始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在法律上,当父母双方分居或者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时,子女有权要求支付抚养费。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虽然此条规定主要针对离婚后的抚养费支付,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根据相关司法实践和法理,子女同样有权主张抚养费。 如果一方在未离婚的情况下离开孩子,不履行抚养义务,子女是可以从其不履行义务开始要求支付抚养费的。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并不以婚姻关系是否存续为前提。比如,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一方带走孩子生活,另一方不支付任何费用,那么从分居开始,带孩子的一方就可以代表孩子向另一方主张抚养费。 如果是离婚后,一般是从离婚协议生效或者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律文书生效时开始计算抚养费。不过,如果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就已经存在一方不抚养孩子的情况,法院也可能会判决从实际不抚养孩子时起支付抚养费。所以,具体是否从离开孩子开始算抚养费,要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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