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生小孩是否属于重婚罪?
我已经结婚了,现在和配偶生了小孩。但我听说有人认为婚内生小孩可能算重婚罪,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就想问问,单纯婚内生小孩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不会被认定为犯了重婚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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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重婚罪的概念。重婚罪指的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在已经有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和别人建立了新的婚姻关系。 这里的“结婚”,既包括通过正规的婚姻登记程序,也就是去民政局领结婚证这种情况;也包括虽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形。比如两人对外宣称是夫妻,周围的人也都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这种就属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就从法律层面上对重婚罪的处罚做出了规定。 而婚内生小孩本身,并不必然构成重婚罪。生小孩只是一个生育行为,很多合法夫妻都会生育子女。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的情况。如果仅仅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了孩子,夫妻双方是正常的婚姻状态,没有上述的重婚行为,那么就不构成重婚罪。但如果在婚内与他人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时还生育了孩子,那这种情况就很可能构成重婚罪了。所以,不能仅仅依据婚内生小孩这一点来认定是否构成重婚罪,要综合各方面的情况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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