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拘留是否合理?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拘留是合理的。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它是指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是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行为。简单讲,就是未经允许把别人的个人信息给了别人,还达到一定严重程度,这就可能构成这个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当有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时,公安机关在掌握一定证据,认为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来保障案件侦查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或继续实施危害行为等情况下,就可以对其进行拘留。 如果是刑事拘留,拘留期最长37天,如果是行政拘留,最长拘留15天。之后一般会有个结果,要么逮捕,要么放人。要是逮捕了,就会继续羁押侦查,一般情况六个月左右移送法院接受审判。 相关概念: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上述所讲,包括出售、提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且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行为。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