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身出户是啥都不准拿走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对方提出让我净身出户。我不太明白净身出户的意思,是真的什么都不能拿走吗?我自己的一些个人物品,还有婚后我自己努力赚的一部分钱,也都不能拿走吗?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净身出户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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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身出户,简单来说就是在离婚的时候,一方放弃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什么都不带走。不过从法律层面来讲,我国的《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并没有直接明确规定“净身出户”这一说法。 在正常的离婚财产分割中,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是要进行合理分割的,不是一方就必然要净身出户。 然而,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净身出户可能会有不同的结果。比如夫妻双方签订了有效的书面协议,明确约定一方在特定情形下(像出轨、家暴等)自愿放弃所有财产,那么当约定的情形发生时,这一方就可能需要按照协议净身出户。这种协议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另外,如果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这里的不分,在某种程度上也类似净身出户,但这是法律对有过错方的一种惩罚性规定。 对于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部分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范围,即使是净身出户,个人财产还是归个人所有。所以,如果有属于自己的个人物品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个人财产,是可以拿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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