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属于流氓罪吗?
我和对象没结婚就住在一起了,周围有人说我们这种同居行为是犯了流氓罪。我有点担心,想问问在法律上,同居到底属不属于流氓罪啊?我很想弄清楚这个情况,不然心里一直不踏实。
展开


在探讨同居是否属于流氓罪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流氓罪这个概念。流氓罪是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一个罪名。它指的是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破坏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节恶劣的行为。在那个时期,一些不遵守社会公德的行为可能会被纳入流氓罪的范畴进行处罚。 然而,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法律进行了重大调整,流氓罪被分解为强制猥亵、侮辱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多个具体罪名,流氓罪这个罪名已经被取消了。这意味着从1997年之后,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不再有流氓罪这个说法。 接下来看同居行为。同居是指两个人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共同居住生活。一般来说,如果是双方自愿的同居行为,并且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种同居行为在法律上是不构成犯罪的。比如未婚男女之间的同居,这在现代社会是比较常见的现象,只要双方是基于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共同生活,法律并不会干涉。 但是,如果同居行为涉及到一些违法情况,那就另当别论了。例如,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的规定,在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再比如,如果是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同时自己又有配偶,就可能构成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综上所述,由于流氓罪已经被取消,单纯的同居行为通常不属于犯罪行为。但我们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其他违法犯罪的情形。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