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增值税是销项税还是进项税?
我在做生意的时候涉及到代收增值税的情况,不太清楚这代收的增值税到底算销项税还是进项税,也不知道两者之间怎么区分。我就想弄明白这个代收的增值税在税务上是如何归类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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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分别了解一下销项税和进项税的概念。销项税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简单来说,就是你卖东西或者提供服务时向对方收的那部分增值税。比如,你卖了一批货物,总价是113元,其中13元就是按照13%的税率计算出来的销项税。 进项税则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也就是你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时付给对方的增值税。例如,你购进一批原材料,花费113元,其中包含的13元就是进项税。 而代收增值税,通常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除了收取货款或服务费外,还替税务机关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从本质上来说,代收增值税属于销项税的范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 = 销售额×税率。当纳税人代收增值税时,实际上就是按照规定的税率向购买方收取了这部分税额,符合销项税的定义和计算方式。 在实际的税务处理中,代收的增值税要作为销项税进行核算。纳税人在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时,用当期的销项税额减去当期的进项税额,得出的余额就是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额。所以,代收增值税应归为销项税进行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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