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代扣代缴的增值税能否抵扣进项?

我公司在业务中代扣代缴了一笔增值税,不太清楚这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在税务处理上能不能当作进项进行抵扣。想了解下在我国法律规定里,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到底可不可以用来抵扣进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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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中,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抵扣进项的。下面来详细说明相关情况。 首先,我们要了解代扣代缴增值税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当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没有设立经营机构时,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由购买方来代扣代缴增值税。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国家税收的正常征收,维护税收秩序。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对于代扣代缴的增值税,符合规定的完税凭证是可以作为扣税凭证的。但要进行进项抵扣,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十四)项规定,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也就是说,当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后,如果有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并且取得了合法有效的完税凭证,同时该业务是用于可抵扣进项的项目(比如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非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不可抵扣项目),那么这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就可以按照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所以,企业在遇到代扣代缴增值税业务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取得和保存相关资料,以确保在符合条件时能够顺利进行进项抵扣,合理降低企业的税务成本。同时,要注意业务的性质和用途是否符合抵扣要求,避免因不符合规定而导致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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