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收益是不是归全体业主?
小区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小区公共收益是指利用小区公共区域或公共设施所产生的收益,比如小区内电梯间广告收入、公共停车位收费、小区公共场地出租费用等。这些公共区域和设施属于业主共有部分。
其次,法律依据方面,《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物业公司等利用小区公共区域产生收益后,扣除像维护公共区域的必要费用等合理成本后,剩下的收益应当归全体业主。同时,《民法典》第273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最后,对于公共收益的使用,通常可以用于补充维修资金,或者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进行分配等,以保障业主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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