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降职不降薪合法吗,能否要求赔偿?

我在一家企业工作,最近公司在没有和我协商的情况下给我降职了,但工资没降。我心里很不舒服,不明白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要是不合法,我能不能要求公司给我赔偿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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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企业降职不降薪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从法律角度来说,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工作岗位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企业如果要对员工进行降职这样的岗位变更,原则上需要和员工协商并且达成一致意见,还得有书面的变更协议。 如果企业未经员工同意,擅自对员工进行降职,这可能就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因为员工原本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提供劳动,企业单方面改变岗位,侵犯了员工依据合同应享有的权益。但是,如果企业能够证明降职是基于合理的原因,比如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虽然是关于解除合同的规定,但也说明企业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时,有调整岗位的权利。不过企业需要拿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比如有明确的岗位考核标准、员工的考核结果不达标等。 关于能否要求赔偿,如果企业的降职行为不合法,员工可以要求企业恢复原岗位。如果员工因为企业的降职行为遭受了损失,比如因新岗位工作条件变差导致的额外费用支出等,员工可以要求企业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果员工因为企业不合法的降职行为而选择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企业不合法的降职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这种情况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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