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医疗损害和医疗事故?
我去医院看病,治疗后感觉身体状况比之前更差了。我想知道我这种情况算医疗损害还是医疗事故,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去判断。我就想了解下,判断医疗损害和医疗事故有没有什么标准或者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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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医疗损害和医疗事故,需要我们先了解它们各自的含义和判断依据。 医疗损害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简单来说,只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有过错,并且导致患者受到了损害,就可能构成医疗损害。这里的过错可以是诊断错误、治疗不当、护理不周等。比如医生开错药,导致患者病情加重,这就属于医疗损害。 而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判断医疗事故有严格的条件,它不仅要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过错、患者有损害后果,还要求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并且这种损害要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例如在手术过程中,医生因为疏忽将纱布遗留在患者体内,导致患者出现严重的感染等并发症,这一般就会被认定为医疗事故。 判断时,我们可以先看是否有损害后果,也就是患者的身体是否因为医疗行为受到了伤害。然后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是否有过错,比如是否违反了诊疗规范等。最后判断过错和损害后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如果损害较轻,可能只是一般的医疗损害;如果损害严重且符合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那就属于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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