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单方面降职降薪是否属于变相辞退?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多年,最近公司突然给我降职降薪,事先没有和我商量。我觉得公司这是想让我主动离职,可又不确定这算不算是变相辞退。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公司单方面降职降薪这种情况到底属不属于变相辞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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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相辞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公司单方面降职降薪是否属于变相辞退,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正常的劳动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这意味着,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岗位和薪资待遇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 当公司单方面进行降职降薪时,如果没有合理的理由和依据,这很可能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从实际情况来看,如果公司的目的是通过这种降职降薪的方式,迫使员工主动离职,而又不想承担辞退员工所带来的法律责任,那么这种行为就可以被认定为变相辞退。 判断公司是否为变相辞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公司降职降薪是否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依据,且该规章制度是经过合法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的。若公司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进行降职降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公司需要先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并且要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等程序,而不是直接降职降薪。 另外,还要看公司降职降薪的行为是否具有合理性。如果公司因为经营困难等客观原因,在与员工充分协商并取得员工同意的情况下进行适当的降职降薪,这可能是合理的。但如果公司没有与员工协商,或者降职降薪的幅度明显不合理,比如大幅降低薪资导致员工生活陷入困境,这种行为就很可能是变相辞退。 如果员工认为公司单方面降职降薪属于变相辞退,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员工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公司恢复原岗位和薪资待遇。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员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降职降薪通知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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