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公司担保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我为一家公司做了担保,现在担心这会不会成为我和我配偶的共同债务。万一公司出了问题,需要我承担担保责任,我怕会影响到我家庭的财产。我想知道在法律上,给公司担保产生的债务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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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给公司担保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给公司担保的情况,一般来说,如果担保行为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比如夫妻双方都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或者一方担保后另一方进行了事后追认,那么这种担保债务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为这体现了夫妻双方对该债务的认可和共同承担的意愿。 然而,如果只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公司提供担保,并且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也没有证据表明该担保行为是为了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该担保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一方瞒着另一方为自己工作的公司提供担保,且公司的经营收益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那么此时的担保债务就应由担保方个人承担。 不过,债权人如果能够证明该担保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法院可能会认定该担保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比如,担保所涉及的公司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或者担保获得的利益用于了家庭生活等情况。总之,给公司担保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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