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商标注册公司名字是否侵权?
我想用一个已有的商标来注册公司名字,不知道这样做合不合法,会不会构成侵权呀?要是侵权的话会有什么后果呢?我不太 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有人能给我解答一下。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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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用商标注册公司名字是否侵权这个问题时,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首先,我们要明确商标和公司名称的概念。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而公司名称则是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用以区别其他市场主体的标识。
判断用商标注册公司名字是否侵权,关键在于是否会造成公众的混淆。如果使用该商标作为公司名称,容易让消费者误以为该公司与商标所有者存在某种关联,比如认为它们是同一家企业或者存在合作关系等,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很可能构成侵权。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以及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都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这里虽然主要说的是商品使用商标的情况,但在公司名称使用上,如果导致混淆,也可以类推适用相关原则。
同时,《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也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如果用商标注册公司名字,造成了公众的误解,那么就违反了这一规定。
如果构成侵权,商标所有者有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比如要求公司变更名称。此外,还可能需要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 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所以,在想用商标注册公司名字时,一定要谨慎评估是否会造成混淆等侵权情况,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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