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请假的公司是否违反劳动法?


公司不让请假是否违反劳动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等。同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也对职工的年休假等假期作出了规定。这些法律规定保障了劳动者在工作之余有合理的休息和处理个人事务的时间。 从请假类型来说,如果是法定假期,比如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这些假期是劳动者依法应享有的。以年休假为例,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如果公司不批准这些法定假期的请假申请,那么公司的行为很可能违反了劳动法。因为这些法定假期是基于法律规定赋予劳动者的权益,公司没有正当理由不能剥夺。 如果是请病假,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公司也不能随意拒绝员工的病假申请。一般来说,员工提供了正规医院的诊断证明等材料,公司就应该批准。 然而,如果是请事假,情况就有所不同。事假通常是因为员工个人的一些特殊事情需要处理而申请的假期,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公司必须批准。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情况来决定是否批准。但公司在决定时也应该遵循合理、公平的原则,不能无故刁难员工。比如员工有非常紧急且合理的个人事务,公司应该给予一定的理解和支持。如果公司一概拒绝员工的合理事假申请,并且给员工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那么员工可以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公司重新考虑。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