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用直系亲属的个体户开票是否合法?


公司股东用直系亲属的个体户开票这种行为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虚开发票这个重要的法律概念。虚开发票指的是在没有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况下开具发票,或者开具的发票金额、数量等与实际业务情况不符。简单来说,就是发票和实际发生的事情对不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如果公司股东用直系亲属的个体户开票,是基于真实的业务交易,且发票内容如货物或服务名称、金额、数量等都与实际交易一致,那么这种开票行为通常是合法的。因为它符合发票开具要反映真实业务的要求,就好比你买了一斤苹果,商家给你开的发票上也是写着一斤苹果的价钱,这就是如实反映了交易情况。 然而,如果没有真实的业务交易,或者发票内容与实际业务不符,那就属于虚开发票了。虚开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虚开发票可能会导致少缴税款,从而构成偷税行为,会面临税务机关的追缴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虚开发票罪等罪名,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所以,公司股东在考虑用直系亲属的个体户开票时,一定要确保是基于真实的业务交易,并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具发票,避免陷入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