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以担任发票开票人吗?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最近公司在开发票方面安排人员,有人提出让我来做开票人。我不太清楚从法律角度看,股东能不能做发票开票人,所以想咨询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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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股东是可以担任发票开票人的。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它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而开票人则是负责开具发票的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并没有对开票人的身份作出限制,即没有禁止股东担任发票开票人这一规定。只要该股东熟悉开票流程和相关规定,能准确、合规地开具发票即可。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公司需要确保开票行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开票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因为开票人(即使是股东)的违规操作,比如虚开发票等,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罚更重。所以,虽然股东可以做开票人,但必须严格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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