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固定期限合同终止是否给补偿?

我和公司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最近公司说要终止合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要不要给我补偿,也不知道补偿是怎么规定的。想问问法律上对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终止补偿是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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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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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合同终止是否给予补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无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没有明确终止时间的合同。它不是“终身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是可以终止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补偿问题,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到无固定期限合同终止,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是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等情形导致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通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无固定期限合同终止是否给予补偿要视具体的终止情形而定。如果您遇到此类问题,建议您仔细对照相关法律规定,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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